Alphiney

You have 1 new message.
三党
一个没有感情的鸽手。咕咕咕。
近期底特律 软体日常不稳定⭕️

© Alphiney | Powered by LOFTER

After-wise/二度(老年,失智)

翻这篇文只是因为想看夏洛克无法无天地宠约翰。开放授权是件很蛋疼的事,可能有人之前已经看过了,就当练手。

大家不要看到老年失智就跑啊这篇是he啊!!

 

Summary:我的名字叫约翰·哈米什·华生而我已经74岁了,每天必须得穿干净的短裤。没有例外。

Rating:T

Permission:作者开放授权。其实去年我也要到过一次了。

After-wise

二度

 

 

正文

 

 

我的名字叫约翰·哈米什·华生而我已经74岁了,我住在位于新布伦海姆东部的剑桥街84号的兰斯敦老人之家,(威廉)夏洛克·(斯考特·)福尔摩斯每天都来看我,而我知道这些是因为这些全被打印在了一张纸上还贴在了我的电视机上方。在纸的最底下,则写着一行很大且稍带责备的字:不要撕掉這張字條。sh

 

类似的告示这间房里还有14张,参差不齐地贴在没什么颜色的墙壁上,是这么写的:脏衣服进洗衣机!sh 以及,宾果游戏在每周三四点开局!你喜歡玩宾果!sh 或是,我最喜欢的那条:每天都要换干净短裤!没有例外!sh

 

我能读懂这潦草的手写体。我想。今天,现在,至少我能读懂。我读得懂是因为这是一个臭骗子写的字。一个肮脏卑劣放冷箭道貌岸然令人生厌的操蛋大骗子。

 

sh

 

夏洛克·福尔摩斯。

 

那个把我丢在这里的混蛋。

 

——

 

兰斯敦老人之家很美。真的。至少,这是我负担得起的价位中最好的,而我的哥哥也赞同。迈克罗夫特,据他所说,他动用了手段才这么快把我们弄了进去。这里离住处不远相当方便,还有着长长的等候名单。想想吧。

 

“这一带最好的。”迈克罗夫特这么跟我保证道。而我正颤抖着手用哆嗦的草体填完一张又一张表格。我反叛的身体已经意识到了自己在干什么,可大脑还没反应过来。“他会被好生照顾着。”

 

我不发一语,因为我已麻木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这些日子里绝大多数时候我都无话好说。显然,然而,据迈克罗夫特和我仅剩的几位友人以及,当然,阿梅莉亚,兰斯敦之家的负责人所说,我为约翰做了再正确不过的事。

 

我亲爱的兄长靠向我,那日下午天气晴好,五月一个普通的午后,阳光明媚从宽阔的窗口一泻而下。窗外我能看见普通人们在过着普通的生活,或购物或看牙或吃午餐。可他们有的人,即便做着最沉闷无趣的差事,也能看上去怡然自得。而我又是多么嫉妒他们。迈克罗夫特的吐息温热地吹在我的脸边。

 

“而你必然明白,”他低语,“这条路你已走不下去。”

 

我对此点了点头,因为他所说的句句属实。

 

——

 

我的名字叫约翰·哈米什·华生而我已经74岁了,我住在位于新布伦海姆东部的剑桥街84号的兰斯敦老人之家,我还喜欢玩宾果!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真的喜欢玩宾果,但我墙上的告示向我保证说我喜欢,所以每周三下午四点,玛格丽特护士就带着快活的笑容出现在我的房里,同时更快活地挥挥手,坚持要我下去蓝房间和她一起玩。

 

我从没赢过。

 

“这没什么,约翰。”每周,当我们走回我那几堵灰头土脸的高墙内时,玛格丽特护士都用抚慰的声音劝我。“从房里出来走走也挺有意思的。单纯寻个乐子也挺有意思的,是吧?”

 

并不是,我宁愿用手指头狠命抓脑袋也不想每周三四点硬着头皮去蓝房间。不过我没有把这个说出声,因为我已经知道,在这儿如果你说了某些话,比如我在哪?为什么我会住在这?你是谁?今天周几?或是,我宁愿用手指头狠命抓脑袋也不想再玩那个劳什子宾果游戏,会让人们非常担心,后果就是医生们跑来无比细致地给我做检查,有时还额外开给我一堆药。

 

这些日子里,许多想法我都深埋心底。

 

我的窗外有一座教堂。在最高的那个尖顶上有一个游隼窝。窝里有幼雏。我会坐在我的绿椅子上看雏鸟进食,一看就是好几个小时。我之所以知道有好几个小时是因为偶尔玛格丽特会带着快活的笑容进来告诉我。

 

“还在看鸟吗,约翰?已经好几个小时了。”

 

瞧见没?

 

然后就是,“到周三了,约翰。”

 

我没挪窝。我看着鸟妈妈飞回巢里,将一些东西喂进雏鸟口中。一些死物吧,我猜。

 

“快四点了,约翰。”

 

我依然没挪窝。某些时候如果我不挪窝,人们自会知趣地离开。

 

嗒嗒嗒嗒嗒

 

今天显然不是这样。

 

我看了过去。玛格丽特正站在 Bingo! 的标示旁,用一根手指敲着。她面带笑容。

 

“你喜欢玩宾果。记得吗?”

 

不。我不记得。但是,既然我的墙上是这么说的,那么我想这应该是真的。

 

——

 

我每天都会去一趟兰斯敦老人之家。雷打不动。从约翰住进这里起近半年以来,我没有一天缺席。我说这个不是为了邀功讨赏。这是事实。家属里我是唯一一个保持这个记录的。我知道这个是因为我只需扫一眼起居室或咖啡厅或蓝房间,就能从一些老人郁郁寡欢的表情中看出谁今天有人来看望,而谁没有。同时,我这边,也有人这么对我说:

 

“真有你的,夏洛克。痴呆病人就是喜欢规律生活!”

 

“你又来了?噢,福尔摩斯先生。你有时也要为自己着想啊!”

 

“噢,夏洛克,我们的约翰今天过得可不太舒心。靠近他的时候当心点,好吗?”

 

如此这般如此这般。而我每一天都过来,是因为他需要规律地生活,而我需要见到他,哪怕在不舒心的日子里也是如此。

 

“早安,夏洛克。”说话的人是前台的安吉。她注视我的眼神混杂着同情和期望,用肢体语言表达出来就是一个难过且扭曲的笑脸。

 

“早安。”我说道。我在访客簿上登记了名字,因为我是一名访客。我来去自由,而不像里边的老人,要出去必须有员工或家属护送。不过养老院的后边有一处庭院,还有一座花园,老人们可以在那里自由地散散步。养老院被一圈很高的栅栏包围住,这样就没人可以溜走了。栅栏上的木板没有一处松动,也没有什么洞孔大到可以让一个74岁的老人钻出去。我知道这些,因为我亲自检查过。

 

——

 

我的名字叫约翰·哈米什·华生而我允许使用电话,因为我的墙上是这么写的,上边还有一串电话号码,我刚刚才记住。又或者我本来就知道这个号码。我不确定。

 

我拨了那串不知是本来就知道还是刚刚记住的号码,但我不确定另一头会是谁接听。不过这个感觉很熟悉。我很困惑。还很不安。还很害怕。这些情绪同时涌来。不管是谁接了这通该死的电话都能听到全部的这些乃至更多——

 

你好。

 

喔。是

 

我很害怕,我告诉他。我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

 

你在兰斯敦之家,他说。

 

为什么?

 

你现在住在那儿了。

 

为什么

 

他叹息。他说,约翰。

 

你这个混蛋,我说。你这个操他妈的——

 

约翰,他又说道。我听到纸张翻动的沙沙声。快两点了。五分钟后在前厅会有一位可爱的歌唱家献唱。你不如去坐在鸟儿们旁边,我一会儿就过来找你。

 

我开始放声大笑。你都在说些什么啊?我大叫。这感觉真好。哪来的鸟?哪来的歌唱家?我待在这里干什么?

 

你住在那里。那里是你的家。

 

我开始哭喊。我才不住在那。

 

五分钟约翰,他的声音平静得令人发狂。他听上去对自己真有把握啊这个自鸣得意的笨蛋。

 

五分钟,他又道。去找鸟儿吧。他挂断了。我也挂断了。

 

我去找鸟儿。

 

它们真美。

 

——

 

在前厅,大家都聚在一起参加每日联欢会,大厅里有着许多直背靠椅、宽阔的安乐椅、舒适的沙发和壁炉,还有一个巨大的铁鸟笼,从地面一直顶到天花板,笼内满是五彩斑斓的虎皮鹦鹉和爱情鸟,约翰喜欢他它们。我想。我是说,他看上去挺喜欢它们的。绝大多数时候。

 

今天我找到他时他正目不转睛地端详着笼内。他轻柔地冲鸟儿们吹口哨,有一些鸟也善意地回应他。

 

“这真棒。”我说。他点点头,继续。我忍俊不禁。他看上去几乎可以说是快乐了。

 

我一时冲动,倾身吻了他的面颊。

 

他一惊,看向了我,然后环顾四周,好像有谁看着他一样。他从我身边退开,双拳紧握。鸟儿们啾啁依然。

 

“你他妈是谁?”他说。

 

——

 

我的名字叫约翰·哈米什·华生而鸟类是一种肮脏恶心的生物,可能携带包括荚膜组织胞浆菌和大肠杆菌在内的60多种细菌。我房间对面的教堂上住了几只,如果我有枪我会把它们全打死。

 

——

 

当事态开始变糟时,我养成了一个总是为他的行为找借口的习惯。比如,他累了。或者是我早上给他泡的咖啡不够浓。又或者只是我多想了。起初这么做能让我好受点。有这么一天,他早上去买东西,回来已是中午。我那个时候还没离开,当然,我正在全神贯注地做实验,如今我甚至都记不起是什么实验。我已记不起自己上次全身心投入到某件事里是什么时候了,不过这是题外话。他慢慢地走了进来,关上门,把外套挂好,我扫了他一眼,立马觉得反常。

 

“东西去哪儿了?”

 

“什么?”他看上去很恼怒。这没道理。毕竟买东西是他的主意。我可没有叫他非要去。

 

“买东西。东西呢?”

 

“我他妈的完全不懂你在说什么。”他愤怒地把钥匙当啷一声扔在桌面上跺着脚走开了。

 

然后就是被忘在脑后的预约。放错了地方的衣服、钱包、他的自行车。柜里已经有了三条面包可他又去买了三条。

 

有这么一天他游荡了六个小时,最后在河边被找到,冻得发颤。

 

有一天他迷路了,直到午夜才在一座桥下被找到,冻得发颤。

 

有一天他迷路了,失踪了整整三天,而我被吓得魂飞魄散,他最后被找到时正在一家医院里,头上多了几条他解释不清来历的创伤。

 

有一天他在火炉边烧伤了手,伤口水肿溃烂,用了两轮抗生素才痊愈。

 

有一天他把厨房点着了,差点把我们烧死。“只是想泡杯茶来着。我不明白。”

 

有一天他把身上弄得脏兮兮的,自己却浑然不觉。

 

有一天他失足掉进了我们的水塘,差点被淹死。

 

有五天我给他请了一个本地的看护工来照顾他穿衣洗浴,免得他伤到自己,可他大喊大叫,乱扔东西,还把她锁在家门外让她在雪中待了一个小时,直到我从集市上回来。

 

有一天我打电话给迈克罗夫特,溃不成军,前言不搭后语地哽咽了半个小时。

 

有一天我开车送他去了兰斯敦,然后孤身一人回到家中。

 

——

 

我的名字叫约翰·哈米什·华生而我有时说话言不由衷,有时我干脆就不说话。

 

一个叫夏洛克·福尔摩斯的人总是过来看我,我不知道为什么。他坚称他爱我,这真是令人摸不着头脑,肯定是句谎言或者玩笑。他试着牵我的手、吻我的脸,而我则看向四周,因为我感到难堪。他说他早上会再过来,我问为什么。

 

“因为我每天都来看你。”

 

“真的?”

 

“真的。”

 

“你每天都来?”

 

他点点头。“是的。每天。”

 

好吧这对我来说倒是件新鲜事。得有人告诉他不劳尊驾。真的。

 

“我为什么在这?”我问。

 

他叹了口气,转开目光。骗子的嘴脸。

 

“你现在住在这里。”他说。他看上去非常难过。

 

“这是我家?”

 

他点点头。他看上去快哭了。我不明白为什么。他又没有被关在这个鬼地方。

 

“为什么?”我一拳捶在桌上。我身边的人被吓了一跳。他没有。他将他的手覆在我的手上然后紧紧地握住,大概是为了阻止我打到什么东西或是打到他,他倾身向前,双眼直视着我。

 

“约翰,拜托。”他用一种梗塞的声音低语道。“你要理解。你必须要。我没法。你。我们没法。”他顿了顿,让自己缓一口气。他的手冰凉,盖在我的手上微微震颤。一场小型地震。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沮丧。我听见他吞咽了一下。

 

“我不知道还能怎么办。”他最后道。他看着我,恳求着,我猜是想要我说几句能让他好受点的话,但我什么都没说,然后玛格丽特进来通知说聯歡會将在五分钟后开始,她意有所指地看着我,于是我们站起身,缓缓的走到前厅等着。

 

联欢会结束后,他吻我以示告别,并说他明早会回来。

 

“晚安。”他说。

 

我不语。

 

我目送他离去。

 

我和三个我不记得名字的人一起用了晚餐。

 

我观鸟。

 

我上楼。

 

我撕掉了三张字条,任由碎片纷纷扬扬落满地毯。

 

我躺上床。

 

我笑了。

 

我总是等他走后才想得出要说什么来回应他。

 

比如,去你的。

 

——

 

转眼间就到了圣诞。我不知道时间何以飞逝,圣诞已然降临。我一直对约翰最喜爱的节日有意避而不谈,不过圣诞却大摇大摆地如期而至。无可避免,兰斯敦里这些亮晶晶的装饰、闪闪发光的一品红和喜气洋洋的唱诗班。圣诞充斥着每个角落。

 

我们正听着圣诞乐,约翰竟跟着一起唱上了,这倒令我颇为意外。我给他买了一份小礼物,一顶暖和的帽子和一条围巾,专门在我带他出去散步的时候给他戴的。他看上去非常开心,立马就戴上了。他直直地看进我的双眼,露出微笑,就好像他尚知道我是谁。我感觉我的心在胸腔内被猛然揪紧。

 

“圣诞快乐。”他说,双唇吻上了我的脸侧。这种感觉无比美好,这种感觉干燥甜美且疼痛,就像我回到家后所梦寐以求的一切,愉悦完美且完整,而眼下我根本无需思考接下来该说什么。

 

“我爱你。”他双唇贴着我的脸边轻语,而我则收下这句话将其吞入咀嚼彻底吸收。

 

“我也爱你。”我说。我害怕自己会哭。

 

“真的?”

 

“真的。”

 

他歪了歪脑袋。他戴着他的新帽子看上去非常帅气。我应该告诉他。

 

他说,“那我他妈的为什么会在这里?”

 

——

 

我的名字叫约翰·哈米什·华生而我已经74岁了,我绝对不能把我房间里的告示撕掉。它们是用来帮助我的。说真的。sh

 

——

 

自从没有约翰来占据他独特的空间,我才意识到这座房子多么大到可怕。有时我晚上睡不着,一般是接完那通凌晨两点的要命电话后,我就会在几间房间里晃悠,翻动一下书本、照片和一些兰斯敦那边觉得太危险不能带过去的小玩意儿。比如说,他的枪。

 

一天晚上翻找衣柜时,我找到了一件他的旧法兰绒衬衫,是十年前一个结婚纪念日时我买给他的。格子呢布料,浅蓝,很衬他的眼睛,他经常穿着这件衣服,穿到领口都被磨薄了也从没舍得丢。我当然不能把这件带到养老院去,虽说如果他能拿到应该会很开心。他会吗?我不知道。也许会。但我不能给他穿破旧的衣服。人们会说闲话。我又不能把它扔掉。我把衣服从衣钩上取下来,将脸埋进去,深深地呼吸,这就像陈年佳酿,闻起来很像他啊这闻起来像他像我像走过这么长岁月的我们而这么久来第一次我任由所有的这些歉疚悲伤与迷茫排山倒海地席卷我冲刷我然后我开始抽噎我也许再也无法停止。

 

——

 

我的名字叫约翰·哈米什·华生而我有时会做非常奇怪的梦。

 

今天晚上我梦见我和那个叫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家伙在做爱。呃,不是正在做,是已经完事了。我们并肩躺在床上,蜷着身子,他用手指在我的背上画圈,我能感觉到他温热的呼吸吹在我的肤上,我内心是那么快乐,我再也不愿醒来。

 

“我爱你。”他说道,我相信他所说的。我有什么理由不信?

 

“我也爱你。”我说,说出这句话的感觉相当自然,无比真实,而我又是如此幸福

 

待我醒来后,我花了好长时间才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身处何方。

 

我又紧闭上眼想要回到那里去,回到那个地方回溯那种感觉但当然是徒劳。从未成功过。

 

我困惑不已。

 

我们似乎曾经相爱过。

 

多么荒唐。

 

我怎么可能会爱上

 

——

 

我们挨着彼此坐在一张印花沙发上注视着鸟儿却沉默不语也互不对视但我实在太累了我真正想做的事就是爬上沙发枕在他的腿上蜷起身子任由他轻揉我的头发抚摩我的后背说要我多吃点因为我太瘦了因为以前当他还知道我是谁的时候他总是这么做。

 

——

 

我的名字叫约翰·哈米什·华生而这儿的人认为我是同性恋。

 

“你好约翰。”前台的姑娘说道,而我正要求打这个早晨的第十四个电话。“你那个英俊的男友去哪啦?”

 

这儿的人们老对我说这种话,这让我一头雾水,因为我根本没有男友。多么荒唐。

 

——

 

今天约翰在我离开前抱了我。我惊愕不已甚至一时不知道该作何回应,但在玛格丽特和安吉敬慕的目光中我用双臂环住了他然后将他紧紧拥进怀里。

 

“我想和你一起回家。”他埋在我的颈间喃喃。他愈发抓紧了我。已经有些发疼了。

 

“也许这周会回去一次。”我说。

 

“你保证。”他说,拥得更紧了。我有些呼吸困难,于是点了点头,尽管我并不是认真的,因为他上次回家后砸碎了所有他能找到的相框,还被严重地割伤了,最后缝了七针。

 

——

 

我的名字叫约翰·哈米什·华生而我今晚肩膀疼。我的腿也疼。

 

“旧伤了,约翰。”玛格丽特告诉我,“外边正在下雨,你的旧伤发作大概是因为这个。”

 

“旧伤?”我说。

 

她点头。“你上过战场。你受伤了。你曾是一名勇敢的军人。”

 

我看着她,等她继续往下编。她只是不停点头。我爆出一声大笑,捧腹大笑。

 

人们到底为什么要费心思骗我?

 

——

 

今天他把一杯茶泼到我脸上叫我滚滚滚。阿梅莉亚冲过来安抚他,告诉我说这很正常,非常正常不必紧张。她怕我觉得兰斯敦照顾不了他然后把他接出去,但说实话她是杞人忧天,因为我们已经没有别的地方可去了。我用袖子擦了擦脸,告诉她没关系,五分钟后他牵着我的手,我们一起漫步去看鸟。

 

他倚过身将脑袋枕在我的肩上,轻叹一声。然后他低声笑了出来。

 

“为什么你的衬衫都是湿的?”

 

那天晚上迈克罗夫特打电话过来询问这一周的进展,当我无比苦涩地告诉他,约翰恨我的时候,他用他干巴巴又体面的老大哥式公腔说道,“不用担心。等到了明天他就忘了。”

 

我知道他是对的。

 

——

 

我的名字叫约翰·哈米什·华生而且

 

而且

 

而且

 

他妈的。

 

——

 

有时我会回忆从前,很多年前,我让他以为我死了,等到我回来后,当时的他是多么生气多么受伤多么失望而我又是如何千百次恳求他忘掉这些。

 

现在我愿舍弃一切只为了让他记起来。

 

——

 

我的名字叫约翰·哈米什·华生而我已经74岁了,我住在位于新布伦海姆东部的剑桥街84号的兰斯敦老人之家,(威廉)夏洛克·(斯考特·)福尔摩斯每天都来看我,而我知道这些是因为这些全都写在了这张纸上还贴在了我的电视机上方然后

 

我把这张纸扯下来撕成碎片任由它像雪一样洒在我灰扑扑的地毯上因为说真的他妈有谁在乎啊。

 

——

 

今晚我送他回房,好像我们在谈恋爱似的。通常情况下等晚间联欢会结束后我就会离开,让玛格丽特或是其他当值的护士带他回房睡觉。他晚上的脾气实在太大了我根本招架不住,所以我还是走开比较好。别人也是这么跟我说的。

 

然而,今晚,他似乎很平静而且,我敢说,很高兴我陪在这。玛格丽特小心地看着我们进了电梯上到二楼。

 

“如果你需要帮助就叫我。”她赶在门关上前轻声道。

 

总是会的,我想。总是会的,玛格丽特。

 

“好了,我们到了。”我在214房门前说。

 

“这是我的房间?”

 

“是的。”

 

“我睡在这里?”

 

“是的。”

 

“为什么?”

 

“因为你住在这。”

 

他琢磨了一下这句话。

 

“你想进来吗?”他郑重其事地问。我点头。

 

他的房间里十分暖和,我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我明早又得给他带几张新告示了。

 

我们并排坐在他窄窄的床上,尴尬得就像一对刚恋爱的年轻情侣,这种感觉这几天来经常出现。

 

“你为什么不躺到床上去呢?”我最后说。他思索了一会儿,然后开始安静地脱衣服。我想别过脸去。我觉得我应该别过脸去,但他的动作非常轻松自然,大大方方毫不害羞。他全裸地钻进被窝里关上了灯。我们在一片黑暗中坐着。

 

“我觉得你应该穿件睡衣。”我终于开口道。我的声音听上去比我预期中的要响亮。这间房间真是太小了。“这是这儿的一条规矩。我觉得。”

 

他在黑暗中笑出了声。“你不打算上床来嘛?”

 

我紧张得要命,整个人都在哆嗦。我已经不记得自己上次稍带亲密地触碰他是什么时候了。我总是担心他会打我。

 

我脱下我的衣服,脱到内裤时他注意到了,然后伸手拽下了它。裤子滑过臀部落在地板上。我在颤抖。我爬进床躺在他身边,我们调整睡姿来使彼此契合。我能感觉到他温暖的皮肤紧挨着我的。我抖个不停。已经多久没有这样过了?

 

“夏洛克。”他说。我看着他。他吻我,无比温柔,吻在唇上。我深深深深地呼吸,然后吻了回去。他用手握住了我的,我也握住了他,这么久来第一次我不再觉得孤单不再觉得难过而当他柔声叫了出来倒在我身上并说我爱你时我觉得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都会没事的。

 

——

 

我的名字叫约翰·哈米什·华生而我需要打个电话。就现在。

 

——

 

我不允许在这过夜,所以当他睡着后,我摸黑笨拙地穿好衣服然后悄悄地离开。

 

当我回到家时电话已经打过来了。

 

“是我,约翰·哈米什·华生。我要你过来接我。我不知道我在哪。我很害怕。”

 

“过来接我。我不想待在这。”

 

“你这个杀千刀的。我恨你。你这个杀千刀的。”

 

听完第七通后我关了手机。随着微弱的亮光闪烁着暗淡下去,屋内陷入了全然的黑暗,我终于放任自己哭了一小会儿。

 

——

 

我的名字叫约翰·哈米什·华生而我喜欢玩宾果。我确实喜欢。

 

——

 

有些时候我会做一些无比真实的梦。有时我会在两次探视之间的下午打个盹,思考如果没有发生这种事的话,生活可能是什么样子,本该是什么样子。在这个梦里,从我们的房子到蜂房之间的那座小山坡平缓、绿意盎然,因为时值盛夏。

 

我能透过这扇窗户看到全部。一张颜色鲜艳的手织毛毯盖在我的膝盖上。一杯还没喝完的茶放在我身边的桌子上。阳光充沛,和煦怡人。用他爱用的话来讲,一切安好

 

门厅某处的钟在滴答地走。有时,当我在打瞌睡时,我便任时间流逝,伴着我每一次心跳,每一次呼吸。

 

约翰进来,倾身细细地吻我,要我快起来,因为今天天气晴朗,还有很多事要做呢!要做实验,要散步,还要照料蜂箱!我大笑起来,因为他真是傻得可爱,但接着我就想起了前不久刚定下的养蜂计划。我的约翰非常聪敏,好奇心旺盛,同时还是个得力助手,我想和他一起做这个,因为我知道他会喜欢的。

 

我想手把手教他有关养蜂的一切。

 

——

 

我的名字叫

 

——

 

在一个干燥寒冷的冬日,我将他接了出来,带他四处走走,经过已经干涸了的喷水池,走向当地的图书馆。过去我们常常在这样的天气下走上几个小时。这是他最喜欢的天气,寒冷,无云,连一丝凛人的风都没有。他戴着他圣诞节的帽子和围巾,看上去很帅气。

 

“我很冷。”五分钟后他说道。他停下脚步,怒目而视。如果他手里有石子我想他会直接扔过来。正对着我的脑袋。

 

“再走几分钟吧,约翰。”我说。“这多美啊!”我向他伸出手。“还记得我们以前是怎么——”

 

“去你的!”他大叫,唾沫横飞。“去你的!不要你来告诉我该做什么!不要!我冷而且我想回家!”

 

我走向他,用双臂包裹住他,告诉他说没事了我很抱歉我们当然会回屋当然会的,他僵硬地站得笔直,不过至少没有大喊大叫了,一会儿后我带他回到室内,屋内非常暖和,我穿着厚重的大衣,立刻就满头大汗。

 

——

 

我的名字叫约翰·哈米什·华生,而我是如此深切地爱着夏洛克·福尔摩斯,爱到几乎无法用言语表达。

 

我们正并肩坐在讨厌的印花沙发上,夏洛克双目闭合,壁炉火焰正旺,鸟儿们小声叽喳,我们正在听某人弹钢琴。我不知道她的名字。温迪?旺达?这不重要。我不知道她在弹什么曲子,但是我相信夏洛克知道,因为他什么都知道。

 

“肖邦第14号升F小调夜曲,编号48,作品第2号。”我刚凑过身去打算问,他立马就低声回答了我。“相当悦耳,不是么?”

 

我握住他的手,执起来印上一吻。我能感觉到心底满满都是对这个男人的爱恋。

 

“夏洛克。”我说。啊。我的心悸动。我无法呼吸。我想要他。

 

他的眼睛睁开了,他好看的脑袋猛地转了过来,头发黑中夹着银白,微颤。

 

“是的,约翰。没错。是我。是我。”

 

我笑了出来。坐在附近的几个女人不满地瞪了我几眼但我满不在乎。毕竟,我恋爱了。

 

“我知道。”我说。“不是你还能是谁呢?”我又吻了吻他的手。

 

他看着我,他发自心底地笑了,但同时他的嘴唇在发抖,他看上去好像就要哭出来,这可真奇怪,因为我刚告诉他我爱他,这句话应该是让人开心的,不是吗?

 

“是的。”他说,他的声音也在发抖。傻家伙。我倾身吻上了他的唇。

 

他还在试图说话,但没成功。他清了清嗓子,又试了一次,然后不再尝试了。

 

我点头因为我知道我将会说什么,也因为只有一句话要说,真的。现在只有那一句话可说。我知道我将会说什么因为这句话我过去说过千千万万遍,而且这句话是事实,不管我是现在说还是以后说都是事实。我微笑,笑意充盈整个脸庞。

 

没事了。

 

一切安好。

 

——

 

END

 

评论(11)
热度(140)
  1. 共3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